最爱是杭州西湖 2008-4-25 12:42
胡遂教授:一位真心热爱教育事业的博士生导师
胡遂教授:一位真心热爱教育事业的博士生导师
胡遂读硕士研究生时,研究的方向是唐宋文学;读博士研究生时,研究的方向是魏晋南北朝隋唐诗文。随着研究的深入,胡遂意识到中国古代诗文与佛学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也成为新时期以来,将佛学与文学联系起来研究较早的学者。多年来,她将研究成果集结成书或是论文,持续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界发出自己的声音。
在新近撰写的一部专著《佛教禅宗与唐代诗风之发展演变》中,胡遂指出,佛教禅宗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范围广泛的议题。自佛教传入中土蘖生出禅宗以来,它对文学尤其是诗歌的影响几乎在整体上塑造了唐宋以后中国文学的走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一作用是佛教教理与文学创作倾向的简单对应。禅宗思想渗透入诗歌,通常体现为这一艺术形式在主题上对它的含纳、领悟以及表达方式上的甄别、选择。《佛教禅宗与唐代诗风之发展演变》一书处理的就是这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在书中,作者胡遂遵循的是历史描述的原则,将禅宗教理的发展和特定的时代氛围、审美风范结合起来,以便还原出唐代诗歌的艺术演变经由初唐、盛唐、中唐和晚唐四个阶段的文化语境。
胡遂在讨论唐代诗歌“最根本的精神实质”时指出,“自信是唐代诗人最具个性与魅力的品格”,并认为“从唐诗的流变过程来看,可以说就是一个如何解放自我、升华自我、超越自我、尊显自我、突出自我、安定自我、树立自我的过程”。为什么诗歌艺术品性的形成和诗人的自信心的树立有着一番对称呢?胡遂解释说,唐代诗人自信力的树立的过程契合了佛教禅宗尤其是南宗禅信仰“自心”的修行要求,即是说,诗歌的艺术特性和禅宗教理在对生命价值、尊严的实现方式的看法上存在一致之处,从而表现“人的自性、自由与自在”就成了维系两者水乳交融关系的基石。自信力树立的后果便是主体性情的无遮无掩、无拘无束,诗歌写作新气象的形成必须以不断捕捉这一来自内心世界的自我完满为前提,也使得诗歌写作间接地承载了合理的现实内容。
初唐诗人诗歌写作扭转宫廷诗的矫饰态势,回归社会人生、走向对“自我”的发现,与其说是诗歌题材的拓展,毋宁是诗意的生成方式的变革。盛唐诗人在突出“自我”基础上的对性情、兴趣的关注,将“自心”不断敞开,表明了性情在这个阶段有着一个自显、自现与自我超越的过程,它为心性的充实提供了一条有章可循的路径,也利用诗歌的艺术法则显示了生命存在的真谛,可谓盛唐气象的典范。中唐诗人经历过大历时期的洗礼,“性”的自我放纵、自我调适泾渭分明。自我放纵强调的是心灵的解脱与主体精神的上扬,它立意反抗任何外在压抑,旨归却在心性的自由与解脱,相应地诗歌语言也渐趋奇崛险怪;自我调适强调的则是诗人写作以平常心对待自我、以平常心对待外界,相应地诗歌语言也渐趋平易浅俗。实际上,这是一种对狂和逸的人生态度的诗化。至于晚唐诗人咏怀诗、咏史诗的大量写作和对人生“空幻”感的抒发虽然无不反映一个时代普遍的落寞沉寂情绪的弥漫,背后坚持的却还是萦萦在心的“万法皆空”的佛家境界,它在扬弃前几个阶段主体心性的发展形式上,最为便捷、巧妙地提供了参禅悦禅的生活模式。
其实,从个人修行方面来说,唐代诗人参禅悦禅生活的高雅清静不仅是佛教禅宗教理的潜移默化,更是主体心性获得完满、丰淳的本义——诗歌书写“至静至清至寂的山林隐逸诗篇”连同写作本身也构成一种“净业善业”,以至于可以作为“修行方式”被看待。在唐诗发展史上,诗人、僧徒之间的唱和、交游每每不必具体体现为空言佛理禅趣,有所唱和、交游就是甘心于从容淡与泊的表现,而诗人对自身日常隐逸生活的书写,也有着对寓于其中的诗意的理解、建构与发挥。无论置身治世、乱世,外在世界的变化都每每激发着诗人将“意念觉知”投注于内在的“性”与外在的“境”的和谐维系上,以求安身立命的妥当之处。在这一对和谐过程的追寻当中,“一方面是境对性潜移默化的浸染,另一方面是性对境透辟入里的体察观照”。只有性与境的和谐才有诗人的安身立命的妥当可言,才有诗人的贴己体物、温暖自身可言。
胡遂认为,这种自中唐以来到晚唐愈演愈烈的士大夫文人普遍悲观失望以致‘尽归释氏’的精神文化现象,为宋代理学应运而生提供了契机。她指出,“与佛学以‘空’为理论核心不同,理学认为宇宙最高本体乃是‘理’,以‘理’之精神实体来振拔士人的自强自立性,便可以应付变动不居之世事人生;以安贫乐道的‘内圣’人格修养来体现自我价值,便足以应付各种贫富穷通的生存境遇。”胡遂据此推断,“作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文人们从根本上深入探讨安身立命问题的契机之一,晚唐诗坛这种谈空说苦、叹老嗟卑之作自有其值得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胡遂的这一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文学史研究的一项空白,她的结论也得到专家和权威的认可。胡遂说,研究古人,研究古人的诗词,对于现实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古人对五味七彩人生的体验,分析他们是如何将生活的体验,哪怕是悲、愁的情感升华为艺术的境界、艺术的层面,从而用以指导现实社会——即无论个人境遇是穷还是达,是得还是失,知识分子都应该坚定自己的信念,应该以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来强健自己的精神气骨,扩大自己的胸襟抱负,“在这些方面古人给我们提供了一些经验教训,更多的是提醒知识分子不要忘记自己在历史中的使命。”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在佛教与中国文学的研究领域,在唐诗、宋词、元曲的研究方面,胡遂也颇有心得,卓有建树,她撰写的《论义山诗之理事情》、《论义山诗之隔》、《论苏词主气》、《论白石词之人格情结与艺术表现》等多篇论文都见诸于《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内第一流的权威刊物。
从教34年来,胡遂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也形成了自己的教育理念。她会在课堂上跟学生唱唐诗、宋词、元曲,将学生带入优美动人的中国古典音乐境界。她认为讲课也如同写论文一样,必须做到义理、辞章、考据三者的结合。也就是既注重理论,有自己独特的学术见解,也注重系统准确的知识传授,同时还必须注重语言以及板书的美感——否则就不能算作是一堂文学课。她不但以渊博的学问倾倒学生,而且常常借分析古人作品告诉学生如何应对人生。“像苏轼,他被贬到岭南这一天涯海角,可苏轼没有悲观,他以一种积极的如是观努力在任何境遇中找到生活的快乐,所以就有了‘日啖荔枝三百颗,不妨长作岭南人’这样脍炙人口的佳句,难道他真的想做岭南人,当然不是,他想到的是,既然已经被贬到了这里,那么就应当在这片土地上找到乐趣。他能这样体验生活,就是超越。古人那种以淡然的态度处顺境,以泰然的态度处逆境的人生智慧,会给现代人很多启迪。学生们通过这些古人的经历,学会如何看待人生的起落,如何在保持一颗平常心的同时成就自己的审美人生,艺术人生。”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胡遂在多年的执教生涯里,对老师的责任有切身的体会。她认为,一个已经是成年人了的大学生,必须在大学阶段就能够建立起坚定的人生信念,只有具备了精神大本源,才会清醒地面对现实,面对未来,才会始终不偏离人生方向,无惧于人生道路上可能遇到的任何变化莫测的问题。
基于此,胡遂常常以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精神来教导她的学生对待人生的开拓与承载。她认为,承载与开拓,不必分开来讲,因为从“道”的层面上来看,这本来就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或者说两种不同表现,它具有通贯性与互渗性,具有整体性。从道的本体上来看人生,它的开拓其实也就是承载,它的承载其实也就是一种开拓,你必定是承载着什么,具体是在什么之上的开拓,同时也是在什么之下的开拓。在这里,“之上”是目标,“之下”是前提。因此,在开拓之时,开拓同时也就是承载;在承载之时,承载同时也就是开拓。这样,开拓才是一种本意性的开拓,“立乎大”的开拓;承载也才是一种本意性的承载,一种“立乎大”的承载。所谓“生生之谓易”“天之大德曰生”,不断开拓、不断创造,就既是生命存在的形式,也是生命存在的方式。或者说,是生命的一种表现。一个人如果不开拓了,就没有生气,他的生命也就停止了。作为大学生,通过读书、学习、体验人生所养成的浩然之气,是一种支撑生命的精神力量,它的作用就是对于生命的承载。由于建立在最高本体的基础上,所以不但是“自强不息”的,而且也是“至大至刚”的。承载是系乎两端的,一是以理念为载体,二是以“平常心”为载体。儒家说“极高明道中庸”,理学说“格物致知”,佛家说“平常心是道”,其实都是系于形而上与形而下两端的。就人生的目标来讲,有本意性目标,有具体目标。应将具体目标纳入本意性目标之中,才有永远追求的动力,我们的心胸、眼光才不会狭小,我们的精神才不会因为受到挫折而衰竭。生命有了本意性目标,生命就有了光,人生就有了路。生命的光,就是对于生命的终极关怀。提出本意性追求的说法,从理念上给自我以承载,归根到底是要解决人生最大最根本的“患得患失”问题,从理念上给自我以承载,就以本意性追求囊括了具体性追求,目前的得与失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一方面,在开拓的时候,能够勇于面对付代价的问题,从而少了一些患失之心,能够以较为轻松自如的心态投入到开拓与创造之中去;另一方面,在承载的时候,能够勇敢面对现实,从而少了一些患得之心,能够以较为坦然自若的心态承载与担当现实。概言之,在将要得的时候尽可能不患失,在将要失的时候尽可能不患得。这样,开拓是一种承载的开拓,承载是一种开拓性的承载,它们的内涵即是创造,即是担当。我其所以要担当,就是因为我要创造。创造什么?创造人生,创造美。成就人生,成就美好。
“通过创造获得自由,通过审美实现超越,通过实践得以安身立命。”这是胡遂提出的人生理念。她心中时刻不忘知识分子的责任,她说:“孔子在《论语》里讲到:士不可不宏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在这样一个安定富足的大好时代,知识分子更应该尽自己所能,做一些有益于社会、国家的事情。这份责任对我来说,就是教好学生,做好研究,著书写作,作出自己应有之奉献。”
人物档案
胡遂,湖南益阳人,1956年生。湖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校督导团督导。主讲中国古代文学史、唐宋诗词研究、中国佛学与文学、佛教文献概要等课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佛学等方面的研究,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及省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自高校任教以来,曾主持多项国家及省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并获得国家教委课程建设二等奖、湖南省教委研究生课程教学一等奖、校优秀教学奖、校教书育人奖,第二届天语教师奖(科研型),以及由校学生会投票选举“大学四年里印象最好的老师”“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奖等荣誉。
太史政 2008-4-30 01:15
拜读了,很受感动,这篇文章学理性很深刻啊,希望有更多一些这样的优秀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