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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fwf500 2008-6-26 01:28

共和国全民公审黑心案: 〔2.34〕面对邪恶的判决书,我们该怎么办?

共和国全民公审黑心案: 〔2.34〕面对邪恶的判决书,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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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一中院《世界500强企业发展丛书》案审理纪实中的五封信
发表于 07-12-31 17:57
东方强势

面对邪恶的判决书,我们该怎么办?
强烈要求市高法重审(2006)1571号案件
尊敬的秦院长并北京市高法审监委:
诸位领导新年好!
近年来,我们屡遭失德书商和不法分子的侵害,我们引进、编纂的《世界500强企业发展丛书》,在互联网上最多时有280多万个网页在侵权。一些不法书商还将我们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6个国家,30多家出版社购买版权出版的38本不同国家、不同版本、不同出版社、不同书号、不同定价的500强丛书,印制成一套40本精装书,把一本重新印制成本只有4元钱的书,定价为80多元,40本精装书定价高达3980元。在受到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委、市政府查处的情况下,依然公开打着:国家最高领导人和国家最高经济主管部门领导主编的旗号,招摇撞骗,牟取暴利,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数度走进法院大门,期望通过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然而,当我们怀着崇敬、期待的心情,走近法院和法官们的身边时,使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现行法律似乎在逆向运行。一些法院和法官似乎真的是“黑暗”和“邪恶”的代名词。去年1月4日,《人民日报》的律师事务所在经过了3个多月的精心准备以后,无偿为我们到一中院立案起诉机工违约案。此后,我们发现:一中院在“立案时限、收款手续、财产保全、开庭时间、反诉立案、审理时限、判决结果” 等,几乎在全部环节,处处公开违法、违规,甚至主审法官敢于当着《人民日报》律师和双方当事人的面,当庭接受贿赂。连法院的传达室也是“既不传、也不达”。一中院在办案过程中,以案敛财,肢解、瓜分、复制案件,信口开河,变更国家规定的证据质证期限等赤裸裸的违法行为。用事实向世人证明:北京一中院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违法高地”。其间,我们三次书面给一中院池院长、一次给纪检委发去书面函件,提请一中院提早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避免出现新的冤假错案。尽管池院长三次做了批示,但我们拿到的依然是一份颠倒黑白、为虎作伥的判决书。实践证明:一中院的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在我们向贵院提起二审诉讼以后,主审法官张冬梅在与我们两次电话沟通时,对我们提出的法律事实、法律依据完全认同。该案一审下判后,机工社既未上诉,二审中也未答辩,直至二审下达判决,我们始终未拿到机工社一个字的书面答辩意见。这说明他们自知理亏、无颜留下书面的耻辱证据。可二审法官依然以北京市高法的名义,发出了(2006)1571号邪恶的判决书。
今天上午11时30分 ,我们与该案审判长刘辉电话沟通,当问及:机工出版社签约后,三年不结账、不付款,在国内外造成极坏的影响;而国家规定是:每半年结一次帐。为什么高法对这样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支持、鼓励。刘辉无言以对,但他坦承:审判结果不是全对的,也存在着改判的可能。否则,国家就不需要设立审判监督机制了。
面对这样的邪恶判决书,面对这么一批公开撕下“公平”、“正义”伪装,赤裸裸地利用法律的名义,打击正义、扶持邪恶的法官,我们该怎么办?是妥协、忍让、屈服?还是奋起反抗,唤醒在屈辱中麻木忍让的国人,向政法队伍中的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我们真诚希望秦院长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启动院长监督机制,重审此案,还社会一个基本的公道。


礼!


东方强势企业研究与发展中心
2007.2.26
注:本中心正在组织一场“保卫共和国公民生存底线”的法制讨论,请关心这一课题的各界有识之士,登陆“东方强势的博客”,地址为:[url]http://blog.sina.com.cn/fund500[/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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