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q315 2008-7-3 07:07
虎照真相已揭晓 三明两起医疗虚假鉴定案何时引起中央重视?
虎照真相已揭晓 三明两起医疗虚假鉴定案何时引起中央重视?
据《 广州日报》消息,一只纸老虎折腾了9个月!昨日(6月29日),陕西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周老虎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周正龙果然是利用一张老虎画拍摄假虎照欺骗了天下人。目前,周正龙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与此同时,对周老虎事件负有责任的陕西省林业厅和镇坪县13名相关公务人员也受到了严肃处理,其中陕西省林业厅孙承骞和朱巨龙两位副厅长被免职。
据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白少康介绍,公安机关介入后,通过周正龙所拍虎照进行分析研究,在距镇坪县城关镇关彩村15公里的神州湾马道子林区北坡,找到了“拍虎”地点,通过现场勘查和现场重建,警方发现,周正龙拍摄时距离所谓的“华南虎”最近距离约3.9米,最远距离约10.5米,从根本上排除了周正龙拍摄活体野生华南虎的真实性基础。
虎照真相大白,得益于陕西省公安机关在办案中的一丝不苟。虚假虎照的危害性是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然而,在福建三明市下属的永安市,却有两起将双方争议极大的单方证据用于所谓“文证审查”和所谓“医疗鉴定”的包庇非法行医案,遗憾的是这两起以虚假鉴定包庇非法行医的案件至今没有引起当地三明市政府的重视。
位于永安市坑边的福建水泥厂职工王火平,2001年4月4日因患普通感冒在厂矿医院治疗时出现药物反应,在因药物反应出现摔倒颅脑可能存在出血的情况下,入住永安市立医院,当时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见习医生程前独立接诊后,在没有及时安排做出脑部CT检查的依据下,就对王火平患者错误地连续18天使用溶栓药蕲蛇莓、脑复康、葡萄糖和尼莫地平等药物。见习医生程前还独立开具大量负作用的错误药方。终将王火平患者治成了脑梗塞,因无证医师程前的介入挤占了王火平的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王火平瘫痪,最后导致死亡。此案在永安市法院一审就是3年,被告二永安市立医院在庭审中出现“一种病情,3套病历”,此事虽经东南卫视、《海峡消费报》、《福建日报》、《检察日报》和《民主与法制》杂志报道,患者的亲属王志忠也多次向有关领导上访,但是,永安、三明卫生局和三明医学会置若罔闻(见中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网《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在百度搜索、3721搜索等搜索引擎输入标题“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可以找到,网址:[url]http://www.chinaattorney.cn/main/article.php?1011[/url]
)。
近日,《记者观察》杂志又以《一起被“黑”的百姓维权案》披露了全案的黑幕([url]http://www.xici.net/b11369/d68875294.htm[/url] )
永安市广播电视台患者管其乾也曾遭遇永安市卫生局和三明市卫生局、三明医学会采用类似手段隐匿超出诊疗科目非法行医诊所的关键证据,在一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患者管其乾就向法庭提交了由永安市卫生局提供并且盖章的材料证明永安市南郊村卫生室梁亚政诊所没有皮肤科,并且提供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7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在患者管其乾没有缴纳鉴定费的情况下,福建省高级法院的两位法医“抢着”做出了所谓的“文证审查意见书”,在所谓的“文证审查意见书”上,这两项证据被一审委托的鉴定人福建省高级法院的两位法医隐匿了,在一审的《民事判决书》上,两项证据被一审法院的法官隐匿了;在二审法院,三明市医学会明知二审被上诉人的诊所没有皮肤科,不能看皮肤病,并且知道其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但是,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装胡涂”地把鉴定“抢到”他们的手上去做,有关医方诊所没有皮肤科的证据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7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证据又被隐匿了,两次的所谓“鉴定”所依据的都是单方证据,导致管历经4年讨不回公道(详见搜狐财经新闻《药物致害 怪病频发》·在百度搜索、3721搜索等搜索引擎输入标题“药物致害 怪病频发”,网址: [url]http://business.sohu.com/20050309/n224607654.shtml[/url],或“谁为药物不良反应买单?”,网址:[url]http://www.hxdsb.com/news/allnews/2005/06/01/n20......50601103304.asp[/url]
;可以找到;或见中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网《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在百度搜索、3721搜索等搜索引擎输入标题“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可以找到,网址:[url]http://www.chinaattorney.cn/main/article.php?1011[/u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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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论坛网友“司法为民”在法治论坛上的回复又一个被伪鉴定所迫害的当事人!
诉讼程序是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关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者诉讼请求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无需举证、质证。”
我的意见:在诉讼中,就每一个事实逐项进行调查、逐项进行举证、质证。一个问题没有查清楚、下一个问题搁置之不理。如此循环往复,只至把每一个问题都查清为止。
你这个案件审理中,鉴定程序不合法!!!
在我的个案审理中,我坚持这样去做,虽然说并没有完全做到,但我这样去努力、去追求!!!
这就是诉讼程序给当事人提供的法律保障!!!
本楼内容为 中国法院网论坛网友“司法为民”在法治论坛上的回复
[url]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howtopic=104130[/url]
gsq315 2008-7-4 07:58
贵州省委书记处理瓮安“6•28”事件水平一流要让福建地方官脸红
贵州省委书记处理瓮安“6•28”事件水平一流要让福建地方官脸红
□高山泉
据《贵州日报》报道,7月3日下午,省委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通报事件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事件处置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石宗源要求,要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权力是人民给的,权力意味着责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的职务,按程序办理。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腾讯新闻: [url]http://news.qq.com/a/20080704/002074_1.htm[/url] )
看了贵州省委书记的讲话,让人感到这位省委书记办事公道, 径渭分明。报道说,石宗源要求,要坚决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大量事实充分表明,这次事件中确有黑恶势力直接参与、直接指挥、打砸抢烧、违法犯罪。在处理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方面,对不明真相的和胁从的群众,应采取批评教育和团结的方法,绝不允许再激化、引发新的矛盾;另一方面,对幕后策划、组织、参与打砸抢烧的挑头骨干分子和黑恶势力的骨干分子及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要加强调查取证,依法严肃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绳之以法,决不手软。
贵州省委书记心系群众,以民为本值得称道。报道说,石宗源强调,“6•28”事件教训是深刻的,必须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才能支持我们、拥护我们。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必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重。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深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契机,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到人民群众中去、到群众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竭尽全力去解决;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地劝导说服;对于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从而使群众的不满情绪积淀并不断激化。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特别是对于干部队伍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一个也不能放过,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并公之于众。
一个省委书记,在处理干群关系时,能够对基层干部不护短,严要求,时时处处替群众着想,这是贵州人民有福。由此,我们想到了其他地方的一些官员。他们在遇到群众上访时,不是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而是想方设法替其手下开罪。就在陕西假虎照真相公布后,中青论坛和感恩论坛、档案界论坛上分别贴出了《虎照真相已揭晓,三明两起医疗虚假鉴定案何时引起中央重视?》和《请胡总书记关注2起比虎照更假的医疗鉴定》等帖子( [url]http://www.danganj.net/bbs/redirect.php?tid=7416&goto=lastpost[/url] )。这些帖子说的是,虎照真相大白,得益于陕西省公安机关在办案中的一丝不苟。虚假虎照的危害性是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然而,在福建三明市,却有两起将双方争议极大的单方证据用于所谓“文证审查”和所谓“医疗鉴定”的包庇非法行医案,遗憾的是这两起以虚假鉴定包庇非法行医的案件至今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
位于永安市坑边的福建水泥厂职工王火平,2001年4月4日因患普通感冒在厂矿医院治疗时出现药物反应,在因药物反应出现摔倒颅脑可能存在出血的情况下,入住永安市立医院,当时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见习医生程前独立接诊后,在没有及时安排做出脑部CT检查的依据下,就对王火平患者错误地连续18天使用溶栓药蕲蛇莓、脑复康、葡萄糖和尼莫地平等药物。见习医生程前还独立开具大量负作用的错误药方。终将王火平患者治成了脑梗塞,因无证医师程前的介入挤占了王火平的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王火平瘫痪,最后导致死亡。此案在永安市法院一审就是3年,被告二永安市立医院在庭审中出现“一种病情,3套病历”,此事虽经东南卫视、《海峡消费报》、《福建日报》、《检察日报》和《民主与法制》杂志报道,患者的亲属王志忠也多次向有关领导上访,但是,永安、三明卫生局和三明医学会置若罔闻(见中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网《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在百度搜索输入标题“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可以找到,网址:[url]http://www.chinaattorney.cn/main/article.php?1011[/url] )。近日,《记者观察》杂志又以《一起被“黑”的百姓维权案》披露了全案的黑幕([url]http://www.xici.net/b11369/d68875294.htm[/url])
福建永安市广播电视台患者管其乾也曾遭遇永安市卫生局和三明市卫生局、三明医学会采用类似手段隐匿超出诊疗科目非法行医诊所的关键证据,在一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患者管其乾就向法庭提交了由永安市卫生局提供并且盖章的材料证明永安市南郊村卫生室梁亚政诊所没有皮肤科,并且提供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7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在患者管其乾没有缴纳鉴定费的情况下,福建省高级法院的两位法医“抢着”做出了所谓的“文证审查意见书”,在所谓的“文证审查意见书”上,这两项证据被一审委托的鉴定人福建省高级法院的两位法医隐匿了,在一审的《民事判决书》上,两项证据被一审法院的法官隐匿了;在二审法院,三明医学会明知二审被上诉人的诊所没有皮肤科,不能看皮肤病,并且知道其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但是,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装胡涂”地把鉴定“抢到”他们的手上去做,有关医方诊所没有皮肤科的证据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7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证据又被隐匿了,两次的所谓“鉴定”所依据的都是单方证据,导致管历经4年讨不回公道(详见搜狐财经新闻《药物致害怪病频发》•在百度搜索输入标题“药物致害怪病频发”,(网址:[url]http://business.sohu.com/20050309/n224607654.shtml[/url]) ,或“谁为药物不良反应买单?”,(网址:[url]http://www.hxdsb.com/news/allnews/2005/06/01/n20050601103304.asp[/url] ) ;可以找到;或见中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网《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在百度搜索、3721搜索等搜索引擎输入标题“谁来管管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干部?”可以找到,网址:[url]http://www.chinaattorney.cn/main/article.php?1011[/url] )。
在中青论坛和感恩论坛、档案界论坛的《虎照真相已揭晓,三明两起医疗虚假鉴定案何时引起中央重视?》和《请胡总书记关注2起比虎照更假的医疗鉴定》等帖子后面,还转贴了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网友“天鉴在此”和“司法为民”在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上针对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提醒最高人民法院注意:谁来监督有意坑人的鉴定人?》的回复,“天鉴在此”的回复说“伪鉴定说白了就是伪证,比直截去杀人更毒辣!”。“司法为民”的回复说:“又一个被伪鉴定所迫害的当事人!诉讼程序是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关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者诉讼请求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无需举证、质证’。我的意见:在诉讼中,就每一个事实逐项进行调查、逐项进行举证、质证。一个问题没有查清楚、下一个问题搁置之不理。如此循环往复,只至把每一个问题都查清为止。你这个案件审理中,鉴定程序不合法!!!”。
从搜狐财经《药物致害,怪病频发》一文和《记者观察》杂志《一起被“黑”的百姓维权案》一文来看,受害人曾不止一次上访,《药物致害,怪病频发》一文中的主人翁还给包括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和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在内的领导写过信,据说光花在给有关部门领导写信寄信的复印费和邮寄费就有2000多元。可是那些有意违反鉴定程序的鉴定人和那些有意包庇非法行医的卫生局官员还是高高在上。从他们的案例中我们看到,福建的一些地方官员在属下做错事时,并不是秉公处理,而是想方设法包起来,或任由他们去乱回复一通就算了事了。
从贵州省委书记处理瓮安“6•28”事件的一流水平,再看福建两起比假虎照更险恶的虚假鉴定案,真的要为福建地方官员感到脸红。
gsq315 2008-7-5 07:42
请网友转告卢展工:瓮安事件问责制,福建高官亦当反思
请网友转告卢展工:瓮安事件问责制,福建高官亦当反思
据新华网7月4日《瓮安事件不是一起孤立事件 石宗源三次向百姓道歉》一文报道,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三次向百姓道歉。从贵州省委书记处理瓮安“6•28”事件的一流水平,再看福建两起比假虎照更险恶的虚假鉴定案,真的要为福建地方官员感到脸红。
gsq315 2008-7-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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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泉水 2008-7-11 12:57
别靠炒作博同情
别靠炒作博同情
在我看来,王志忠和管其乾的官司之所以会输,不是司法不公,主要是他们在关键证据——鉴定报告上说服力不足。法院只是法律问题的专家,而不是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判案要有依据,既然医学会的医疗专家鉴定认为医院没有过错,医疗事故与医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法院就没有理由判决医院承担责任。否则如果高山泉同志的家人患恶性癌症晚期,在医院没能治好自己死了,是否也要医院承担医疗过错责任进行赔偿呢?那你不是发了!!
光靠炒作和发帖来博取同情是没有用的,有用的是依靠法律和证据。既然你们这么有把握有证据,又不信任福建的医疗鉴定机构和法官,为什么不敢申请外省的权威医疗机构来鉴定呢?如果国家级的权威鉴定结论推翻了三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认为医院有过错,医疗事故与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法院才能据此再审改判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是重事实和证据的,不是靠巧舌如簧的。请问王志忠和管其乾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心疼万一省外鉴定结论依旧的那点鉴定费?还是对省外众多国家级的权威医疗机构也要怀疑呢?找省委书记有什么用,最终还不是也要按法律程序和规定来办案吗?与其靠炒作,不如现在就抓住问题的关键,直接申请省外的权威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浑水摸鱼的炒作是没有用的!!
高山泉水 2008-7-11 12:57
别靠炒作博同情
别靠炒作博同情
在我看来,王志忠和管其乾的官司之所以会输,不是司法不公,主要是他们在关键证据——鉴定报告上说服力不足。法院只是法律问题的专家,而不是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判案要有依据,既然医学会的医疗专家鉴定认为医院没有过错,医疗事故与医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法院就没有理由判决医院承担责任。否则如果高山泉同志的家人患恶性癌症晚期,在医院没能治好自己死了,是否也要医院承担医疗过错责任进行赔偿呢?那你不是发了!!
光靠炒作和发帖来博取同情是没有用的,有用的是依靠法律和证据。既然你们这么有把握有证据,又不信任福建的医疗鉴定机构和法官,为什么不敢申请外省的权威医疗机构来鉴定呢?如果国家级的权威鉴定结论推翻了三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认为医院有过错,医疗事故与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法院才能据此再审改判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是重事实和证据的,不是靠巧舌如簧的。请问王志忠和管其乾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心疼万一省外鉴定结论依旧的那点鉴定费?还是对省外众多国家级的权威医疗机构也要怀疑呢?找省委书记有什么用,最终还不是也要按法律程序和规定来办案吗?与其靠炒作,不如现在就抓住问题的关键,直接申请省外的权威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浑水摸鱼的炒作是没有用的!!